2024年12月6日下午,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公司)以及原董事长钟玉、原董事徐曙、原财务总监王瑜、原资金部主管张丽雄、康得集团原财务总监吴晓雁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等一案公开宣判。钟玉因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证券罪、骗购外汇罪及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20万元。其他责任人员因参与相关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了11名投资者起诉康得新公司、钟玉等40名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并决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个人投资者起诉案件,于2024年12月6日作出(2024)苏05民初1473号民事裁定,确定权利人范围。机构投资者起诉案件另行分别立案审理。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投资者可通过登录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www.zjrmfy.suzhou.gov.cn)“电子诉讼平台”-“代表人诉讼平台”关注本案后续相关公告。

8月23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工赴市生态环境局调研。他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
国家出台首个促进政府投资基金发展专门文件,有何看点? 新华社记者申铖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这一指导意见有何看点?将发挥何种效...
在充满不...
1月10日,广东证监局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普华永道)、陈建翔、蔡静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