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委托投资形式下直接作出投资决策,被罚款81万元。
魏国良(时任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对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七万元罚款。
龚志康(时任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对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五万元罚款。
白建辉(时任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客服部总经理)和王凌霄(时任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客服部副总经理)对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直接理赔费用中列支直接赔款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五万元罚款。
郭喜江(时任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对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委托投资形式下直接作出投资决策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十七万元罚款。
方红伟(时任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对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委托投资形式下直接作出投资决策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十四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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